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查询、获取我局产生和发布的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方便社会公众办事等方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结合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以下项目类别:
1. 机构职能类:包括局领导有关信息、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类:包括我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2. 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类: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专项发展规划,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计划等;
3. 管理政策类:局机关及直属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主要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包括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监督措施、工作要求等。
4. 行政执法监督类:局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普法依法治理等情况;
5. 行政许可类:局机关及其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信息和管理规定;
6. 非许可行政审批类:局机关及其授权的事业单位直接实施的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信息和管理规定;
7.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8. 统计数据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建设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和重要情况通报;
9. 评优评奖类:经批准由局机关设立并直接组织实施的有关评优评奖的管理规定和有关情况;
10. 便民服务类: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到局机关办事提供服务的相关信息;
11. 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类:主要包括局领导有关讲话、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依法可以不公开的除外。
主动公开的信息,社会公众可以按照分类目录和有关途径从具体信息目录中查询需要的信息。
(二)局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除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依法可以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咸阳市住建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文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有效性、主题词等项目内容。
1.索引号:是一组18位代码加/年份加无为代码组成的代号,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126104007700221260/2021-02722
2.主题分类:是指政府信息属于哪个公开目录。
3.文号:指政府信息来源文件的文号。
4.发布机构: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5.公开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的时间。
6.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处于有效或实效的状态。
7.主题词:指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的关键信息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我局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zjj.bjsjhq.com/xxgk/zfxxgkzn/
2.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告;
3. 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
4. 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新闻媒体;
5. 局机关有关办公场所、公告栏、公开栏等;
6. 正式出版物;
7. 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查询和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建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 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市住建局秘书科
办公地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29-33573052
传真电话:029-33218474
通信地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下文"申请步骤")。
邮政编码:712000
2. 申请步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住建局秘书科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咸阳市住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链接或登陆“咸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bjsjhq.com/zfxxgk/ysqgk/),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咸阳市住建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住建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实际工作,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市住建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7)申请人在领取答复函时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市住建局办公室填写《信息公开送达回执文书》后,方可领取答复函;如申请人不能到场领取,申请人可委托他人携带申请人和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以及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到市住建局办公室填写《信息公开送达回执文书》后领取答复函。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33573353
通信地址: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邮政编码:712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docx
附件3: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