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医保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1.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2.“咸阳医保”微信公众号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文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有效性、主题词等项目内容。
1.索引号:是一组18位代码加/年份加无为代码组成的代号,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126104007700221260/2021-02722
2.主题分类:是指政府信息属于哪个公开目录。
3.文号:指政府信息来源文件的文号。
4.发布机构: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5.公开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的时间。
6.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处于有效或实效的状态。
7.主题词:指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的关键信息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
咨询电话:029-33561201
传真号码:029-33561210
电子邮箱:xyyb33561201@163.com
通信地址:咸阳市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712000
受理地址:咸阳市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电子邮件时,应回复受理情况;申请人也可在市医保局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联系答复。对需索取书面政府信息的,请到受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获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