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支持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22〕71号),现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统筹该项资金和自有财力,按照“三保优先”的要求,足额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支出需求,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该项资金属于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将该项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2022年第一批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xls
咸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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