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有:1.部门职能;2.领导介绍;3.内设机构、下属机构;4.财务公开;5.权责清单;6.纪检监察。申请人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局(玉泉西路26号)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咸阳市市政府网站,网址:www.bjsjhq.com
2、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tyjrj.bjsjhq.com
3、信息公开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
(四)目录编排体系
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文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有效性、主题词等项目内容。
1.索引号:是一组18位代码加/年份加无为代码组成的代号,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126104007700221260/2021-02722
2.主题分类:是指政府信息属于哪个公开目录。
3.文号:指政府信息来源文件的文号。
4.发布机构: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5.公开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的时间。
6.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处于有效或实效的状态。
7.主题词:指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的关键信息点。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秘书科;办公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2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33351077 ;传真号码:33351077;电子邮箱:xytyjrswj@126.com ;邮政编码:712000。
(二)受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暂行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四)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填写《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咸阳市市政府网站(www.bjsjhq.com)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本局受理机构,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本局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础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本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局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局受理机构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可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局秘书科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29-33351077;电子邮箱:xytyjrswj@126.com;办公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26号;邮编:712000),也可向市政府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