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见实效,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河湖 “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12月7日兴平市河长办组织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兴平市住建局、兴平市执法局、宝鸡峡兴平总站及兴平市东城河长办、兴平市南位河长办,组成15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联合开展河湖 “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分别对宝鸡峡北干渠兴礼桥东、兴平市东城办时下村段、兴平市南位镇道张村段等三处“四乱”问题比较突出的点进行了现场调研,实地查看问题现状、听取镇(街道)河长办汇报以及相关责任人报告,现场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抓好整改方案落实,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期完成问题整改,及时申请销号,要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
此次多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确保河湖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的必要措施。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仅制止和有效改善了河湖 “四乱”现象,也对辖区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今后,兴平市乡两级将进一步落实河长制长效管理措施,多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问题整改,守护水美、岸清的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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