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25日,陕西省水利厅二级调研员唐国华一行来我市调研泔河、冶峪河以及清河流域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咸阳市水资源工作站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礼泉泔河水库、乾县杨家河水库和红岩水库、淳化县屯庄水库和冶峪河枣园断面、永寿县东沟水库及泔河发源地、泾阳县黑松林水库及贾河滩水库、三原县西郊水库和冯村水库等地,深入了解流域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
随后在三原县召开了泔河、冶峪河以及清河流域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座谈会,检查组一行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对流域相关县在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工作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库运行单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要把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放在保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的千年大计的高度去认识。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要摒弃局部利益思维,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狠抓落实,积极落实河湖流量保障措施。流域相关县和水库运行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先行一步,积极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和下泄设施,为下一步河湖生态流量全面落实创造必要条件。三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主体责任。流域各相关县和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是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用心呵护河湖生态健康。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动向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把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各项要求和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会上,礼泉县、乾县、永寿县、淳化县、泾阳县、三原县水利局分管领导以及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泾惠渠灌溉中心相关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上级要求积极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保证河湖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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