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兴平市河长办组织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兴平市文旅局、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兴平总站、兴平市马嵬办河长办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行动组对宝鸡峡高干渠马嵬景区段“四乱”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镇(街道)河长办及相关责任人的情况汇报,现场分析研判,要求责任单位要尽快组织编制整改方案,相关成员单位、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抓好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要依据整改方案全力完成问题整改,及时申请销号。同时要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
2023年,兴平市将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改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同时,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强化履职尽责,突出最高层级河湖长统领分级分段(片)河湖长职责,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加强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正向激励、考核问责,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运行管护等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服务和保障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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