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玲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正公告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0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权利人(冯永玲)继承人刘飞虎于2022年12月14日向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并申请补发新证,经我局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房屋坐落:秦都区乐育北路12号西北二棉有限责任公司棉织分公司2楼1单元3层2号
房屋建筑面积:24.2平方米
规划设计用途:住宅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无证号
对上述公告房屋补发新证有异议者,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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