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重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局党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更高位置,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领导班子成员在其分管领域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坚持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和夜校,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自然资源领域新法新规开展学习,带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依规行事的理念和思想。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学习18次。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加大分值比重,充分发挥考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把好法律关口,提供切实法治保障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坚持按照起草调研、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的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今年以来共审查《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件,按程序将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二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我局出台的重要文件、合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以及信息公开答复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办理合法性审查2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6条,均无失误发生,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召开专题会研究本年度法律顾问续聘事宜,目前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共办理涉法事务、法律研判、法律咨询110余件,对颐福阁老年公寓案等50余件重要涉法事务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有效减少了各项工作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信
坚持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和效能。一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办案流程标准及文书标准及时作出调整和修改。开展2022年度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筛选上报优秀案卷。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上半年审核行政执法决定1件。二是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向乱占土地违法行为亮剑,对恒泰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汲取礼泉违法用地深刻教训,扎实开展耕地保护督查专项行动,制定了《咸阳市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层层压实,扎实开展问题整治改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依法行使
聚焦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汇总把关、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局承办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32件,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见面答复率100%。二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带头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宗,答复检察建议书1宗,均无败诉发生。三是全面推进bet3365标准版_365bet足球_365登录平台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运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知晓率,依法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回应群众咨询留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0条,回复网上咨询投诉95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7件,答复率100%。
重点领域依法履职情况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任务和要求,我局就做好自然资源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方面积极完善和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
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本地区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与发改、住建、行政审批、财政、工信、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沟通衔接,对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卫生用地、本地区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及医用防护服等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政策,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报批节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到企业开展上门问需,主动了解企业在规划、土地、矿产资源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加强服务指导,在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规划编制、耕地占补、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环节,实行专人专办、全程帮办;加强内部会审,进一步优化流程,做到各县市区用地报件当月受理,当月审签上报省厅审批,确保用地报件市级层面实现“双周清零”。加强跟踪协调,针对省厅会审反馈用地报件存在的问题,及时补正相关材料,提升审批连度。在用地预审和选址业务办理环节,采取办理资料网上提交、 EMS 邮寄等方式,进一步精简程序,确保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工作简化办理、高效完成。
(三)调整土地履钓监管要求,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对2021年12月9日至疫情解除期间,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价款的,可以延缓至疫情解除后了个月内缴纳,不收取滞纳金;对2021年11月9日之后成交的宗地,确因疫情影响难以缴纳土地价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经同意后签订《土地出让变更合同》延期缴款,不收取违约金;对因疫情影响致使项目未能按期开竣工的宗地,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开竣工的,不收取违约金。
(四)实行容缺办理,提升规划审批效率。
一是在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和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可容缺受理提前介入,对已批准规划总平面的建设项目,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阶段,同步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工业项目规划放线完成后,可以直接审查总平面方案,不再另核提规划设计条件。对不沿城市主要道路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后,可以先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完成建设工程方案审查。 二是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压缩项目落地时间。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修改完善我市《咸阳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万案(草案)》,在秦都区、高新区、经开区等有条件区域,实仃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土地出让前分类确定地块的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推行土地带标准出让。
(五)高效优质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
一是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全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陕西不动产登记(试运行)”平台办理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业务;对确需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实行电话预约,错峰错时或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办理,条件允许的实现即时办结。二是优化办证流程。首次登记“多证变一证”半日办结;“交房即交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以视频方式可以当面委托领证,或通过 EMS 快递邮寄证书、证明,方便群众和企业领证。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群众的登记业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对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三是提升抵押登记效能。做好企业融资、转贷、续贷等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业务,进一步缩短抵押办理时间,实现审贷放贷与抵押登记无缝对接,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支持企业以不动产抵押物余额进行顺位抵押登记,助推企业增加抵押融资规模。
(六)放宽矿权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
矿权有效期自动延续。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持有省、币、县领发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砖瓦粘土矿除外),且自2021年12月9日后到期的,矿业权人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万式向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简要报告,报告后其有效期目功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了个月。2021年12月9日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以外到期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开辟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咨询通道。
建立审批业务公开咨询绿色通道。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资源保障服务值班电话咨询值守,向社会公告资源保障主办业务科室联系电话,及时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因疫情防控造成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后延,有可能造成“扎堆”申请、证照超期等情况,可以实行电话预约、加班办理等方式,确保各项审批服务有序进行。简化市域内符合规划条件储备用地的有关手续,非必要资料可以容缺办理。
(八)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过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坚定不移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信访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同时,针对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内涉及因土地征用安置、土地纠纷引发的群访重复访问题比较多问题,我们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强化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组织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和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做好了群众矛盾化解。二是紧紧围绕工作职责职能,努力提高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矛盾,认真做好了群众信访案件办理。今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50次共260人,接听举报电话38人次,转送办结群众来信10件、12345部门信箱3件,办理回复陕西网上信访135件,办理部网上信访16件,接访率100%,办结回复率100%;办理市信联办交办督办积案化解案件5件,化解汇报5件,化解率100%。
(九)优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经过排查,我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6处,威胁1763户11605人,房屋8563间,威胁财产40867.9万元;学校、医院、水库大坝、桥梁隧道、老旧房屋设施及农村民居等的抗震设防水平与现行国家标准仍有差距等问题。一是科学研判趋势。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交通、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组织技术单位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趋势研判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响应。同时与市发改委联合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印发了《咸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咸阳市地质灾害趋势研判》,指出重点防治城镇、交通干线和工程区。二是开展汛前排查。组织技术单位对各县市区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备汛情况、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普适型监测项目进展情况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今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累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740次,排解险情隐患58处,协助镇政府转移受威胁群众287人。三是提升监测水平。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建设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形成“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模式。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和责任人。加快建设专业监测点,通过“天眼看、设备测、无人机查”等新方式开展监测。四是强化宣传演练。落实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全覆盖和进村入户点对点、一对一的宣传培训,有效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计开展地质灾害避灾演练30场,演练2802人,今年避灾演练已达到隐患点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宣传12场,宣传984人,发放资料3250份。
(十)强化矿山安全生产
对全市矿山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采矿坑口及工业广场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遭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矿区生产生活设施选址是否安全;关闭矿井是否关闭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紧绷安全生产之弦。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整治。严格落实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要求,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动员部署全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督促落实煤矿超层越界监管“六项机制”,从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和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推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防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县(市)局全面开展了煤矿、采石矿山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各县(市)局共组织督导检查52次,检查各类矿山企业83家、建设工程12项,配合开展自建房排查5185户、旅游安全排查3家、地质灾害2处,共计5294家,有效杜绝非法、无证、越界开采,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主动学法意识还不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高,部分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还需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培训学习教育工作。二是普法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受众人群不够宽泛,普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落实不全面,宣传方式不够多样,距离达到法治宣传教育预期目的有一定距离。三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司法部门之间工作联动配合还应更加紧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移送难、执行难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干部法治培训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能力,引导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形象好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将普法宣传重点继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宣传手段,运用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模式,运用“两微一端”、普法短视频等新颖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其中。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及时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在非诉执行、案件移送、公益诉讼等工作中案件执行到位、衔接到位、化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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