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土地储备监管 助推资源科学利用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2-00546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市土地储备中心认真落实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运行工作要求,以“土地批、储、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链条”为目标,强化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基本信息填报、历史数据核实和应报未报数据补录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土地信息,为健全我市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全业务流程、全口径统计”管理机制固本夯基,为实现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关联运行和数据共享超前部署。
摸清家底,做到“信息化管理”。综合运用“一张图”、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基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和相关单位拟使用土地情况,全部纳入土地储备监测监管范围,实现土地资源全口径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储备土地监测监管信息编码的要求,对拟收储土地、入库土地、储备债券项目土地实现电子监管号“全覆盖”,并实施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确保信息全面准确。
严格流程,做到“规范化运行”。借助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严把土地储备“四关”,倒逼上下游各环节业务规范衔接。一是严把“计划编制关”。对土储项目、利用规模、前期开发、资金管理等作出科学安排,并实施电子配号监管,体现“无计划、不收储”的刚性。二是严把“收储入库关”。区别土地收储不同类型,严格入库条件标准,确保入库土地产权清晰、程序合法、条件符合。三是严把“管护开发关”。结合“标准地”改革等要求,积极推进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多元化实施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进一步显化政府储备土地的经济、社会、生态价值。四是严把“利用出库关”。逐步实现“无收储、不利用”的目标,坚决纠正先出让、后入库等情况,建立储备土地出库联合核查机制,确保“净地出库”,防范产生遗留问题。
数据助推,实现“高效化利用”。加强对系统基础数据填报分析和综合运用,实时动态更新各类型储备数据,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中期调整和项目推进提供数据保障。借助监测监管系统,实现主城区储备土地数量、布局、价格等多维度统计,为职能部门土地资源权益决策提供可靠保障。通过与《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及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统筹储备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改造、用地效益提升,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幸福指数提供要素保障。(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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