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条件:职工在咸阳市以外购房,向购房地城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所需资料:
1、本人办理:(1)单身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2)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1份;(3)离异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1份。
2、职工本人签字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登记表》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zfgjj.bjsjhq.com/gjlbg/1382.jhtml)
3、认购协议原件或者押金票据原件
是否收费:否
办理流程: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和机构:中心业务大厅(咸阳市秦皇路8号房产交易大厦6楼)
各县区管理部(官网办公地址栏详查)
办理时间:三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