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3-000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咸市监发〔2023〕28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专利转化专项项目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2〕70号)和《咸阳市专利转化专项实施计划(2021-2023年)》(咸市监发〔2021〕26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征集2022年咸阳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利转移转化奖补项目;
1.中小微企业以转让方式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获得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效益显着;
2.中小微企业承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资助金额原则不超过专利技术交易实际到账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专利转让备案时间在2022年8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之间。
(二)服务机构入园惠企专利转化服务项目;
1.开展专利转化服务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园区、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为开展专利转化工作提供点对点的精准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转化服务培训不少于 2 次;
2.组织实施专利许可、转移转化等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咨询、备案服务;
3.组织开展专利技术对接路演活动不少于 2 次。
二、申报条件
(一)专利转移转化奖补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在咸阳市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服务机构入园惠企专利转化服务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专利转移转化项目条件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及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
(三)申报单位应规章制度健全,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涉及非正常申请数量较大,且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移转化奖补项目申报材料含《咸阳市专利转移转化奖补申请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专利转化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手续文件、“信用中国”诚信报告、申报资料无虚假材料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简单胶装,不得使用抽拉式、扣式塑料装订;
(三)申报材料电子件含Word和PDF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1.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2.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资料,在申报截止日后5日送市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申报单位均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提交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咸阳市域外注册的服务机构入园惠企专利专利服务项目申报单位可将项目申报资料直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项目资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康立、池文治
联系电话:33377875
邮箱:xianyangzscq@163.com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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