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合理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咸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咸阳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建议。
二、征集范围:对于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有以下内容: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四、征集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
五、递交方式:
1.邮寄:咸阳市司法局法规科(咸阳市渭阳西路54号 邮编:712000 )。
2.传真:029-33573241(咸阳市司法局秘书科)。
3.电子邮箱:421255646@qq.com。
提交立法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收集到的立法建议,经市司法局研究,形成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咸阳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9日
征求意见解读:
关于征集咸阳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情况的说明
一、征集目的
为做好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咸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咸阳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广纳民意、吸纳民智。
二、征集依据
《咸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市司法局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市司法局根据公开征集的政府规章项目建议等拟定市人民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规章制定计划向社会公布。
咸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9日
征求意见结果:
关于征集咸阳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情况的说明
为了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合理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开征集咸阳市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目前立法项目已完成意见征集工作,现将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11月9日,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征集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现已期满,未收到立法建议。
咸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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