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征求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意见》(咸政发〔2011〕35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49号)予以废止。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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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6104007700221260/2021-033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1-08-18 00:00:0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经征求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意见》(咸政发〔2011〕35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49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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