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韩宏琪
咸阳市人民政府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99号
建议的答复函
田少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环境治理的建议》(第599号)收悉后,我市积极与中医药大学对接,踏勘现场,座谈交流,充分了解中医药大学校园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完成沣中线 12 号高压电线杆迁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建议办理情况:
110千伏沣中Ⅰ、Ⅱ线全线1非—30非同塔双回架设,于2000年12月28日建成投运,是330千伏沣河变电站向110千伏中心变电站主供电源线路,担负着咸阳市渭城区域供电重任。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提交了《关于申请迁移高压电线杆的函》,来函申请对沣中Ⅰ、Ⅱ线12号杆进行迁改。2021年9月9日,国网咸阳供电公司组织设计人员会同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勘察,商讨制定初步线路迁改方案,于9月15日将迁改方案交由中医药大学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迁改工程按照“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涉及迁改的原有和新增资产归原资产所属单位,迁改费用由提议方全额承担。
二、关于调整城市规划,整合的土地资源空间建议的办理情况:
依据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陕西中医药大学以东规划有沣柳路,沣柳路以东、沣河河堤以西区域位于沣河蓝线控制范围,规划为绿化用地,以南为规划的光大路和西兴高速防护绿地,西兴高速将进行改扩建,没有空余用地。
2021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来函《关于申请校园周边区域由大学代管代建的函》,为支持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形象,我市原则同意陕西中医药大学提出的临时代建代管学校东侧用地的意见,要求按照绿地公园进行建设,但不得建设建、构筑物。
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提升“秦药”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和发展,在符合城市规划调整前提下,我市原则同意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广场和药用植物园。
三、咸阳市政府和西咸新区加快学校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建
设,完善相关市政设施。
我市以规划为引领,以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民生急需出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北邻西咸大道、东邻规划沣柳路、西邻韩非路、南邻规划光大路,光大路市政道路工程(沣柳路—陈阳寨西宝高速出口)已完成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因征迁未完成,尚未施工建设,待征迁完成后,将逐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任务,沣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为我市《2022年咸阳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的前期储备项目,计划2023年实施该项目的建设任务。
最后,衷心的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环境治理工作,对我市环境治理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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