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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22-04-13 16:36:50
        来源: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0001601348XA/2022-00006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4-13 16:36:50 有效性
        主题词

        ——2022年3月28日在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咸阳市财政局  甘宏文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和“五个扎实”,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收、支、管、防”各项工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逐步化解,财政运行稳中向好,“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7亿元,占年初预算(96.2亿元)的111.9%,较上年增长18.7%,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2021年,年初代编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48.4亿元,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转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40.3亿元。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较上年增长3.6%。

        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亿元,占年初预算(40.7亿元)的108.2%,较上年增长14.9%。

        2021年,市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9.3亿元,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转等,全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98.1亿元。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较上年增长3.4%。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90.4亿元,其中:税收返还5.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1.8亿元。

        2021年,省上转贷我市一般债券31.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6.6亿元,外债0.2亿元。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4亿元,其中:还本支出19.3亿元,付息支出4.7亿元。

        2021年,省上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184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54.8亿元,在省上下达限额之内。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4亿元,占年初预算(122.6亿元)的108%,较上年下降27.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1.7亿元,较上年下降3.6%。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亿元,占年初预算(96.3亿元)的87.2%,较上年下降43.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8亿元,较上年下降3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1.1亿元。

        2021年,省上转贷我市专项债券66.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2.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亿元。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3.7亿元,其中:还本支出9.2亿元,付息支出4.5亿元。

        2021年,省上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203.6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82.9亿元,在省上下达限额之内。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95万元,占年初预算(1,635万元)的103.7%,较上年增长28.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901万元,较上年下降33.7%。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60万元,占年初预算(1,500万元)的104%,较上年增长18.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901万元,较上年下降33.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上下达的支持国有企业应对疫情相关补助较多,相应抬高了上年基数。

        2021年,中省下达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1.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3亿元,占预算的103.4%,较上年增长2.1%,加上上年结余100.3亿元,收入总计219.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9.4亿元,占预算的108.3%,较上年增长16.2%,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10.2亿元,支出总计219.6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1亿元,占预算的102.4%,较上年下降9.5%,加上上年结余56.2亿元,收入总计119.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9亿元,占预算的113%,较上年增长20.4%,加上年末滚存结余58.4亿元,支出总计119.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县级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上缴市级,抬高了市级收入基数。加之,医保系统并网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重复缴费人员进行了清理。

        二、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一)坚持生命至上,支持疫情防控。全年投入10.6亿元,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要。特别是在2021年末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短时间内筹集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统筹医保基金6.7亿元,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725万剂次。

        (二)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着力减负担。顶格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以财政短期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长期效益的“加法”和市场主体活力的“乘法”。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7亿元,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二是多策纾企困。开展停减产企业“四个一”纾困帮扶行动,筹措4.6亿元资金助力全市工业稳增长、企业防风险、社保稳就业、科技促发展,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停减产企业数量显着减少,4户停产企业恢复生产,78户减产企业扭亏为盈。三是聚力促建设。筹措各类资金22.5亿元,支持“三桥三隧”工程、高新渭河大桥建设、热电联产热网建设等全市重大项目,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四是创新防风险。积极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引导作用,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8亿元、经济薄弱地区金融机构定向补助资金955万元、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奖励资金265万元,支持产业防风险、促发展。

        (三)切实改善民生,增强群众福祉。一是突出就业优先。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失业保险待遇资金9,726万元、援企稳岗资金2,175万元,大力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67.2亿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规模扩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和中职学生补助等方面,确保了从学前到大学各教育阶段的补助政策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保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涨”,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6亿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7.2亿元、优抚资金2.4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发展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年人均79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以及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工作顺利开展。五是促进文体发展。统筹资金8.5亿元,推动全市170个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公益服务。下达专项资金6,093万元,确保“十四运”咸阳赛区任务圆满完成。六是支持防汛救灾。筹集各类资金2.2亿元,支持做好物资储备、水利设施和公路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全力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求。

        (四)推进财政支农,支持乡村振兴。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筹集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亿元、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7,160万元和4个脱贫县整合涉农财政资金8.7亿元,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保持稳定。二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安排市级粮食风险基金1,000万元,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三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安排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支持实施绿色高效“吨粮田”粮食保安等六大工程。四是支持乡村建设提升。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5,2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7,324万元,支持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

        (五)打好“三大战役”,改善生态环境。一是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全力支持扬尘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提升城市空气清洁度,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二是支持打赢碧水保卫战。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支持开展清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拨付1.1亿元,支持主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确保主城区污水达标排放。三是支持打赢净土保卫战。下达矿山生态修复资金2,330万元,加快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植被修复,提高植被覆盖率,稳定地质环境。

        (六)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底线。一是坚决兜牢县区“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全市“三保”支出300.5亿元,较上年增加17.2亿元,增长6.1%,“三保”支出得到全面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圆满完成到期债券偿还任务。将到期债券本息纳入预算管理,每季度提前制定债券还本付息计划,确保完成偿债任务。2021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37.7亿元,全部如期偿还。三是加快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抓实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逐笔摸清债务底数,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等方式加快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市完成累计化解任务的144.2%。四是有序开展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制定了《咸阳市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给融资平台注入优质资产,剥离政府性债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增强企业市场化融资能力。

        (七)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首次开展绩效运行“线上监控”,涉及项目196个、资金8.38亿元;建立了县级财政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提升县级绩效管理能力。二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制定了西咸共管区财政体制,推进西咸共管区财政管理;制定了咸阳高新区优化整合财政体制,支持秦创原咸阳核心区建设。三是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省改革方案,制定了市以下教育、交通、生态环境等七个领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四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电子卖场正式上线运行,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五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汇编》,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六是持续推进财政监督改革。落实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市作为能源资源地区,受经济周期以及能源资源价格变动影响,年度间财政收入波动较大;二是一些县区“三保”支出与偿还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个别县区偿债压力较大;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但广度和深度方面需再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我市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严峻,疫情走势仍存在变数,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风险挑战更多更大,我市财政收支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在财政收入方面,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短期内会造成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疫情形势持续演变、煤炭等能源资源价格可能回落等因素,也增加了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在财政支出方面,要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支持科技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全市财政支出的需求仍然较高。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结合中省市工作部署,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稳住经济发展大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4亿元,较上年增长6%。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64.4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378.4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5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378.4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9亿元,较上年增长11.3%。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62.3亿元,市本级收入预算总计为311.3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8.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5.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42.9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总计为311.3亿元。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82.6亿元(含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4.2亿元),主要项目支出预算是:

        教育支出5.1亿元,其中:市级支出3.5亿元,补助县市区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条件提升,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学办学条件,落实高职生均经费补助政策,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3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落实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及科学普及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实施重点文物、革命文物等保护利用工程,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亿元,其中:市级支出5.5亿元,补助县市区3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待遇,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优抚、社保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3.9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7亿元,补助县市区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善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中医药发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

        节能环保支出3.6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6亿元,补助县市区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和低碳发展等。

        城乡社区支出4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维护等。

        农林水支出6.9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9亿元,补助县市区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和支持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等。

        交通运输支出2.8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支持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扶持公交事业发展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亿元,其中:市级支出5.3亿元,补助县市区1.4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工业集中区建设等。

        住房保障支出2.5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82.6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0.1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7.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8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1.5亿元,对企业补助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8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6亿元,转移性支出14.2亿元,预备费1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

        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3,72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73万元,公务接待费5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35亿元,较上年增长1.9%,加上上年结转27.3亿元,收入总计162.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55.5亿元,较上年下降2.4%,加上结转下年6.8亿元,支出总计162.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结转资金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多,抬高了上年基数。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86.7亿元,较上年增长3.2%,加上上年结转25.4亿元,收入总计112.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11.9亿元,较上年下降15.6%,加上结转下年0.2亿元,支出总计112.1亿元。

        各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城乡社区支出110.7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业农村建设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营支出、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和化解隐形债务支出。

        其他支出1.2亿元。主要是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加上上年结转2,536万元,收入合计4,03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3,586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年终结余为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三供一业”、解决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29.1亿元,较上年增长8.2%,加上上年结余110.2亿元,收入总计239.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17.5亿元,较上年增长7.5%,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21.8亿元,支出总计239.3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69.5亿元,较上年增长10.1%,加上上年结余58.4亿元,收入总计127.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4.9亿元,较上年增长6.6%,加上年末滚存结余63亿元,支出总计127.9亿元。

        各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4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

        四、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和财政改革管理工作

        (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复工复产。一是支持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积极推进复工复产。针对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实施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减税降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继续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力助推复工复产。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确保政策红利落地。二是支持市场主体壮大。围绕“十大产业项目”、“十大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助力园区提档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抓住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难得机遇,围绕“十大基础工程”计划,积极谋划、包装和申报项目,为全市重大项目稳投资争取更多的中省支持。四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债券支出通报约谈力度,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三)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用好用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力度,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普惠金融发展奖补政策,促进延链、强链、补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二是着力推进融合发展。鼓励县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壮大特色县域经济。结合大西安都市圈咸阳核心区定位,支持优化完善中心城市功能。以西咸一体化发展为抓手,努力吸引西安优质资源在咸发展。三是落实秦创原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支持电子显示、基板玻璃、智能制造等产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深化“政产学研用金”合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拉动效应。四是支持科技主体培育。加强与院士的合作,用好人才基金,支持建设高标准科技创新、产业承接和人才集聚平台,支持科技赋能与科技招商并重,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四)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技能提升和灵活就业。二是促进教育均等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和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扎实开展产教融合试点。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四是提升医疗卫生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扩大住房保障供给。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低收入群体住房压力。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六是支持文旅体育发展。着力实施文化文艺精品创作计划,支持创建“十大文旅景区”,支持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发展文化休闲和体育健身。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进“三落实一巩固”精准落地,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支持粮食增产增收,推进高质高效果园创建,做实农业特色产业“链长制”,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三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创建美丽宜居乡村。

        (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成果,进一步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实施铁腕治霾工作,协同打好净土保卫战。二是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稳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支持措施,促进减污降碳、循环发展。三是支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支持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和林长制。

        (七)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持“三保”底线思维。继续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坚持财力向下倾斜。按照财权事权匹配原则,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县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努力弥补县区财力不足,保障基层正常运转。三是坚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重点县区风险化解和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推进隐性债务“清零”试点,抓好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加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执纪问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加快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立。落实好已出台的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区域间财力配置。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县区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监控体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四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依法接受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积极报告财政预算和财税政策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2022年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迎难而上、埋头苦干,推进财政事业持续发展,为奋力谱写咸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收、预算、国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工具以及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影响社会总供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应对经济运行的不同状态,可以分为积极、从紧和稳健三种不同的政策取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其中的一种,指通过增支、减税、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等措施扩大总需求、优化供给,促进经济稳定,具有扩张性逆周期调整的特征。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下级政府支出责任与收入之间出现财力缺口时,上级政府给予的财力补助,以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对下级下达的、由下级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的财力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对下级下达的、有规定用途的财力补助。

        4.债务限额:指一定时期内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不能突破的最高额度。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二者分别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单独测算。规定政府债务限额,能够把政府债务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有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5.债务余额:指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6.“三保”支出: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根据财政部要求,县级财政是“三保”支出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编制。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市级财政要加大所属县区的保障支持力度,逐县摸排“三保”支出预算,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存在缺口的,要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

        7.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为确保中央有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中央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直达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市县。同时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在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8.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各级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为推进市以下政府事权规范化,按照中省决策部署,我市于2019年印发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截至2021年底,我市已出台了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公共文化、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实施方案。

        附表:咸阳市2022年政府财政预算(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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