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在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咸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财政运行回稳向好,“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7亿元,占年初预算(91.8亿元)的98.8%,较年初预算短收1.1亿元(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较上年增长1.8%,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1.3%)高3.1个百分点。
2020年,年初代编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35亿元,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转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16.8亿元。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较上年增长2.1%。
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亿元,占年初预算(37.2亿元)的103%,较上年增长8.5%(主要是高新区土地成交量大,带动契税大幅增收)。
2020年,市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4.7亿元,预算执行中,中省财政增加补助、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转等,全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94.5亿元。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6%,增长1.8%。
2020年,中省下达我市补助资金共计271.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5.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3.1亿元,特殊转移支付1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9.4亿元。
2020年,省上转贷我市一般债券31.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7.5亿元。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8.5亿元,其中:还本支出23.9亿元,付息支出4.6亿元。
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一般债券限额168.6亿元,截止2020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42.7亿元,未超过省上下达限额。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3.1亿元,占调整预算143.2亿元的127.8%,较上年增长60.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8.5亿元,较上年增长85.1%。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8.8亿元,占调整预算121.6亿元的122.3%,较上年增长73.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8.2亿元,较上年增长89.5%。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土地成交数量和价格大幅上涨。
2020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1亿元。
2020年,省上转贷我市专项债券51.1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7.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7亿元。省上转贷我市抗疫特别国债20.7亿元,其中: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6.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亿元。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3亿元,其中:还本支出7.3亿元,付息支出3亿元。
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专项债券限额141.2亿元,截止2020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25.6亿元,未超过省上下达限额。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18万元,占年初预算(1,300万元)的101.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125万元,收入总计21,443万元。(县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462万元,主要用于 “三供一业”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981万元,支出总计21,443万元。
(四)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上年结余77.6亿元,收入总计189.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年末滚存结余92.3亿元,支出总计189.6亿元。
(五)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1.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县财政部门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闻令而动、听令即行。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建立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绿色通道,实行政府采购便利化机制,全面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等政策。2020年,全市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1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减免、社保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等政策,积极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市场主体。二是全力保障稳投资。累计下达3.8亿元用于城市维护及建设,下达2.4亿元补助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车发展,下达4.08亿元支持地铁一号线三期地面迁改,下达3.87亿元支持亭口水库项目建设,下达6,600万元支持供热管网建设。三是规范推进PPP项目。对我市已入库的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完善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形成合理合规的PPP项目开发计划。四是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达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费降费奖补等资金2,590万元,人民银行再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2.9亿元、特色农业保险500万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五是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全市科技支出达1.04亿元,有力促进重大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攻关、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专项工作。六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年共下达中省工业企业发展资金2.07亿元、拨付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7亿元,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工业集中区建设等。
3.精准施策发力,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市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24亿元,整合涉农资金9.52亿元。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6.5亿元,有力支持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冬季清洁取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环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三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债务偿还与风险缓释相结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全市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109.3%,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7.1亿元,完成了无分歧账款“清零”任务。
4.坚持共建共享,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支持“稳就业”工作。严格落实稳就业26条政策,争取省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金4.3亿元、中省就业专项补助1.4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1.5亿元,拨付援企稳岗和失业人员生活补助3亿元。二是持续提高普惠性民生政策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28元提高到135.5元,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和14%,基本民生保障有力。三是加强财政教育扶贫。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及奖补资金1.3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7亿元、学前教育建设补助资金0.8亿元,农村困难寄宿生及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经费0.3亿元,补强教育薄弱环节。四是推进健康咸阳建设。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年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亿元。筹措资金3,831万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缴费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1亿元,用于12类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1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健康。
5.加强财政管理,着力保障“三保”支出。一是从严控制财政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年初,市级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7.25亿元,各县市区也按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的5%-10%;年中,印发了《关于严把支出关口落实落细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市本级再次压减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等支出415万元。二是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统一的资金标识贯穿资金流向的整个环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拨企业、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中省累计下达我市财政直达资金49亿元,均已及时分配下达。三是加大转移支付财力下沉力度。今年,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新增2万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共下达我市新增转移支付38.4亿元,其中,市本级5.1亿元,县市区33.3亿元,分配到县市区的资金占86.7%,不仅保证了市县工资、运转支出的需要,而且有效弥补了基层保基本民生的财力缺口。四是全面完成“三保”任务。全市县级“三保”支出完成237.9亿元,占预算229.6亿元的103.6%,“三保”支出全面落实,未发生应保未保现象。
6.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做好“十四五”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注重高质量发展,聚焦财政制度建设,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紧密结合市策市情,研究提出财政发展目标、关键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理顺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省上要求,各县市区已全部将各镇(街道)财政所调整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财政局与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落实《咸阳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开展交通、科技、教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协调、对接等工作。五是全面启用“陕西财政云”。以“陕西财政云”为依托,规范了全市财政业务和数据标准,实现了全市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一是全市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85.4亿元,税收占比为62.4%;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到90.7亿元,税收占比提高到77.7%。二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加。“十三五”全市财政支出累计达到1,881亿元,是“十二五”的1.5倍,为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形成。预算管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积极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税制改革不断深入,先后推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等;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启动,出台了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实施方案,交通、科技、教育、应急救援等领域也在积极协调推进中。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三保”支出与化解隐性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部分县区收支矛盾比较尖锐;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启动,但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总体上,财政经济形势好于2020年。国家把科技创新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实施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发表重要讲话,我省干部群众更是干劲倍增,干事创业热情高涨,人心思进、追赶超越的氛围更加浓厚。我市围绕“止滑促升、决战收官”主题主线,组织开展“百企进咸投资兴业”大型招商引资等活动,实现了招商引资的空前突破,对我市2021年乃至“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将产生打基础、利长远的积极作用。此外,2020年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基数较低,随着2021年经济恢复增长,以及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适时调整,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加大。国家适度降低赤字率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以及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退出,回归正常转移支付,都将相应减少我市财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科技创新和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等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支出的需求较多,收支平衡压力很大。
根据以上形势分析,结合中省市工作部署,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谱写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96.2亿元,较上年增长6%。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55.7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351.9亿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48.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351.9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0.7亿元,较上年增长6.2%。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56.7亿元,市本级收入预算总计为297.4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9.3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38.1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总计为297.4亿元。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71.7亿元(含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2.4亿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1亿元,其中:市级支出13.88亿元,补助县市区0.4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智慧城市及信息化建设、食品监督抽检等。
公共安全支出8.1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8.1亿元,补助县市区0.03亿元。主要用于政法经费保障、雪亮工程和平安建设等。
教育支出4.61亿元,其中:市级支出3.21亿元,补助县市区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条件提升,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学办学条件,足额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拨款政策,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0.64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及科普宣传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亿元,其中:市级支出5.17亿元,补助县市区2.29亿元。主要用于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体系,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3.16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44亿元,补助县市区0.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善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能力,支持药品安全检验和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000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3.8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61亿元,补助县市区1.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治理等。
城乡社区支出3.66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6.37亿元,其中:市级支出2.49亿元,补助县市区3.8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扶贫投入,支持乡村振兴,确保粮食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交通运输支出2.58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财政补贴,支持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及扶持公交事业发展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6亿元,其中:市级支出4.44亿元,补助县市区1.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9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产业发展等。
金融支出0.16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8亿元,其中:市级支出0.48亿元,补助县市区1.1亿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和国土整治等。
住房保障支出2.35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8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支持肉菜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1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消防、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支出。
预备费支出0.8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追加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2.21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0.23亿元,全部为市级支出。主要是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支出。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71.7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9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7.6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4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1.5亿元,对企业补助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亿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6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2亿元,转移性支出12.4亿元,预备费0.8亿元,其他支出0.2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3,73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0万元,公务接待费5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2.6亿元,较上年下降33%,加上上年结转41.1亿元,收入总计163.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9.3亿元,较上年下降15.5%,加上结转下年4.4亿元,支出总计163.7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的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较多,抬高了上年基数。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6.3亿元,较上年下降35.2%,加上上年结转40.5亿元,收入总计13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2.5亿元,较上年支出增长3.4%,加上结转下年4.3亿元,支出总计136.8亿元。
各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城乡社区支出131.5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分成性支出、土地收储支出、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营支出、乡村振兴建设支出、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和化解隐形债务支出。
其他支出1亿元。主要是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5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981万元,收入合计3,481万元。支出计划3,031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按照中省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0%要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年终结余为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三供一业”、解决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5.4亿元,较上年增长3%,加上上年结余92.3亿元,收入总计207.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1亿元,较上年增长3.8%,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06.7亿元,支出总计207.7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1.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9.5亿元,收入总计111.1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3.8亿元,加上年末滚存结余57.3亿元,支出总计111.1亿元。
各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1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8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
三、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及财政主要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二是抓好直达资金机制落实。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经费预算,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强化全过程监控,严防“浑水摸鱼”,确保用好资金。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更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制度体系,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二是支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研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补贴等财税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三是力推“两链”深度融合。统筹资金,支持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前沿技术和产业应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效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打细算,该花的钱要花好,花在刀刃上,不该花的钱要“一毛不拔”。全力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用政府“过紧日子”换民众“过好日子”。继续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科学核定预算,对一些项目和政策性补贴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进行压减。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做到厉行节约,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把“三保”提高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加强监管督查,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四)保障民生突出重点,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全力以赴稳就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开展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农民工县域经济发展创业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大等问题。三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四是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五是支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打好冬季清洁取暖收官之战,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国土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支持提升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
(五)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留足政策过渡期,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二是支持保粮食安全。保障“吨粮田”建设,推进“万元果”攻关,支持“百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三是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增加新增一般债券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农业现代化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打造宜居宜业乡村。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做好《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贯彻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杜绝虚增非税收入。二是加快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并根据事权改革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三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以“陕西财政云”为支撑,督促各级各部门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实做细做全预算绩效目标, 扩大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范围,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坚决防范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切实抓好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六是全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对中省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重大财税政策绩效评估。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努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财为政服务”理念,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做到“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以财政新作为推动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全面落实。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迎难而上、埋头苦干,推进财政事业持续发展,为推动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一路向“阳”贡献力量。
附件1
“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数据图示
图1 财政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图2 财政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图3 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亿元)
备注:本图统计的上级转移支付含固定数额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收入。
图4 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附件2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下级政府支出责任与收入之间出现财力缺口时,上级政府给予的财力补助,以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对下级下达的、由下级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的财力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对下级下达的、有规定用途的财力补助。2020年,中央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共2万亿元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对冲疫情影响,精准缓解市县基层“三保”压力,直接惠企利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转移中更加注重简化审批程序,加速转移支付进程,并通过全覆盖、全链条的监控系统,实现资金的特殊监管,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快速发挥资金救急救难作用。
3.债务限额:指一定时期内未偿债务的最高额。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二者分别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单独测算。规定政府债务限额,能够把政府债务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有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4.“陕西财政云”:为落实国家、财政部财税改革和网信工作要求,省财政厅以顶层设计、承上启下,全省集中、兼顾各方为原则,以统一标准规范体系为基础,以业务系统的一体化为着力点,以大数据创新应用为支撑,以网络信息安全及全省统建统管为保障,构建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和财政数据资源池,打造管理智能化、业务一体化、数据规范化、应用服务化、资源云化(“五化”)智能财政云。2020年,“陕西财政云”在全省全面上线,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部启用了“陕西财政云”系统,全市财政业务和数据标准进一步规范。
5.留抵退税: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6.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各级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为推进市以下政府事权规范化,按照中省决策部署,我市于2019年印发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出台了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实施方案,交通、科技、教育、应急救援等领域也在积极协调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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