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咸阳市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09.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1.16亿元。截止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68.26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的一般债务限额 168.6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1.2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79亿元、再融资债券17.49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42.65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的专项债务限额141.16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1.13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7.38亿元、再融资债券3.75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25.61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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