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文件规定,现将咸阳市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2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4.4亿元。截止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97.7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的一般债务限额 150.9 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32.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7.3亿元,置换债券 6.2 亿元,再融资债券8.9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33.9 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的专项债务限额 74.4 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2 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9.5亿元,置换债券3.2 亿元,再融资债券3.6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63.8 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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