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9月14日经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27日印发施行。
自公布实施之日起,咸阳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家属自愿在政府批准的合法公墓以壁葬、塔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形式进行安葬或选择海葬、骨灰散撒的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给予丧属500元到3000元补助。
据了解,2019年8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试行)》,试行两年多以来,全市共有86位逝者选择以壁葬、树葬、塔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公墓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为推进咸阳生态文明建设、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3月,为更好地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我市启动了原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多次调研论证,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对原办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新修订的《咸阳市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办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的理念,资金发放渠道和程序更加规范,补助资金申请程序和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内容更为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