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有关部署,从加强防返贫监测预警、落实救助政策资金、提升服务困难群众能力等三个方面持续加力,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加强防返贫监测预警,筑牢兜底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利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平台抓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快速预警、救助帮扶,及时将2652名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及时落实政策资金,提升社会救助质量成效。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七项提升行动”,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共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6亿元(其中中省资金7.26亿元、市级资金7000万元),发放城乡低保金4.12亿元、特困供养金2973.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755.2万元,为城乡特困供养、低保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1882.93万元,保障了全市13.64万名低保对象、5352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6万人次,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不断丰富救助内涵,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发放救助政策宣传资料5.6万余份,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和群众知晓率。继续推行“e救助”服务,网上受理社会救助申请1.42万人次,审批通过7043人次。开展“喜迎二十大·救助暖民心”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03人,发放资金28.9万元。会同市水务集团实施主城区低保户用水每吨优惠0.5元惠民政策;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残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30元/人/月标准发放临时补贴,共发放资金450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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