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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咸阳市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2-09-09 17:25:00
        来源: 艺术科
        【字体: 打印

        各市区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市级有关文化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三次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繁荣和发展我市文艺事业,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原则,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鼓励创作一批立足咸阳、面向全国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繁荣咸阳文化事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贡献力量。

        二、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自觉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抒写咸阳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用心用情用功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反映泱泱咸阳的千年巨变,揭示百年中国的人间正道,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的作品;资助深入挖掘咸阳优秀历史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赋予其时代内涵和价值的作品。

        三、资助分类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1、资助说明:该类别入选的舞台剧目将集中展现我市文艺创作最新优秀成果和最高艺术水平,创作单位须实力雄厚、创作成果丰硕,申报的剧目思想性较强、艺术性较高,项目已经成熟,可望获取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文华奖(省级)奖项。为确保艺术质量,该类别将单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资助范围: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等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3、申报条件:

        (1)2020年9月8日前在我市有关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文艺团体、演出机构(机关法人不在申报范围内);

        (2)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单位不能申报(属文化体制改制成立的国有文艺院团如有特殊事项可附情况说明);

        (3)申报项目的主创人员应以本地区创作人才为主;

        (4)申报主体应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且拥有自有排练厅;

        (5)已经完成了项目创作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6)获资助立项后能够完成不少于4场低票价演出任务;

        (7)承诺代表咸阳市参评(演)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

        (8)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50%且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合理,结项时须提供与资助项目有关的发票等财务佐证资料。

        (9)自筹资金到位证明。

        (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

        1、资助范围:小戏、音乐、舞蹈、曲艺等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等。

        2、申报条件

        (1)2020年9月8日前在我市有关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机构(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或咸阳市域内的个人创作者;

        (2)主创人员应以本地区创作人才为主;

        (3)申报小戏类的单位应有自有排练厅或协议使用的排练厅。

        (三)美术书法作品创作

        1、资助范围:美术、书法篆刻新作品创作。

        2、申报条件

        (1)咸阳市域内从事美术书法艺术创作的机构或个人;

        (2)主创人员应以本地区创作人才为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创人员是国家或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

        ②主创人员是国家或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

        ③主创人员曾参加省级及以上文旅部门(美协、书协)主(承)办的展览(比赛),并有作品获奖。

        (四)文学创作

        1、资助范围: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集、文艺理论着作。

        2、申报条件

        (1)已完成初稿创作。

        (2)长期在我市工作或生活的文学创作者。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收件)。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共同受理申报。在受理期间,提供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县项目申报向所在辖区的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市区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分别推荐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二)市级文化创作单位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和人才优势,择优推荐由本单位创作的项目,并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绩效目标、申报资料完整性严格把关,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三)个人项目一律在市区县申报。

        六、申报要求

        1、已获得2021年度市级文化精品专项资金资助且申报主体为个人,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成熟度高,2022年7月1日前未首演(公开展示、出版、发表等),且在2023年5月31日前能够完成结项的项目。

        3、申报主体对申报的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由申报主体负责。

        4、各申报单位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重点论证项目的主题思想、艺术特色、绩效指标、社会价值以及为完成该项目前期已做的准备工作。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5、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取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其余合作方出具同意申报的证明。   

        7、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显着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咸阳市财政局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

        8、项目获得资助后,视为申报者已同意将其作品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着作权授予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学作品需无偿提供不少于20册图书用于公益收藏。  

        七、申报材料

        1、《咸阳市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个人项目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小戏类的项目,如有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要提交完成的剧本及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包括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同时可提交能够证明单位创作实力的其他材料。

        5、申报类别为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篆刻、文学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创作实力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的材料。

        6、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必须有同级党委宣传部门或专业学术研究单位的审读意见。

        7、各类别申报条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八、项目监管

        1、各项目推荐单位为项目监管单位,对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申报主体必须于2023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按照申报渠道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延期。

        2、资金使用单位(个人)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项目的筛选、审核及推荐工作。申报材料首页为资料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胶印成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2、电子版材料均通过U盘报送,U盘内含该项目的所有资料、图片以及视频等,并确保能够正常读取。U盘用标签注明申报单位(个人)及项目名称。U盘同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分别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同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发邮箱shanxiyaodon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

              2.申报书封皮、承诺书

              3.咸阳市2022年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通知附件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市文旅局  申振仓  电话33321218

                  市财政局  祝海云  电话33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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