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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22-08-18 1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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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乾陵管理处、马栏革命旧址管理处、 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立即贯彻落实。

        一、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实施限流。A级旅游景区必须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验码、登记、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图书馆、文化馆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加强精准防控,坚持“一 馆(站)一策”,科学动态调整开放的时间和项目。

        二、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加强核酸查验。从即日起,已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文化娱乐场所(含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等文化和旅游场所,严格落实对所有进入人员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近7日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查验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对不能提供的要引导至就近的核酸采样点完成核酸采样,再办理入住、进入手续。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要对有疫情地区来返人员,在进入上述重点场所时,启动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措施。

        三、对文化和旅游场所从业人员加强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重点人群闭环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落实星级饭店、等级民宿从业人员每周2检、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人员(导游、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级旅游休闲街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馆、文化站、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从业人员)每周1检的政策。对拒不执行核酸检测政策的从业人员,不允许从事相关经营、服务活动。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按上述规定立即开展检查,确保措施落实。检查情况每日16:00 前报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 市场管理科 水莹

        电话: 029-33323066,029-33322061

        邮箱: xianyangscglk@163.com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 年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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