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为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局疫情防控和“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干部安全过节、廉洁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疫情防控。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增大。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松懈厌战、大意轻敌,毫不松懈。
二、强化外出管控,加强个人防护。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原则上不离市,确需离市的,严格执行审批报备手续(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向秘书科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节后上班第一天及时向秘书科提交自己及家人的行程卡。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聚餐、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三、自觉遵规守纪,增强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执行“两违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要求,坚决做到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接受宴请、不组织和参加“酒局圈”、不吃拿卡要、不公款购送节礼、不收送“雅礼”。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一切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四、深化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在全局节前教育大会集体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要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10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加固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咸阳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