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普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经普办:
根据《咸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经普办和市经普查办有关部门推荐评选,市经普办决定对拟表彰的市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上述时间内向市经普办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斯楠
电 话:33210415
附 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咸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