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咸阳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传达国、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咸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峰兵参加会议并进行动员讲话,市监委委员雒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军出席会议。
咸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峰兵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把握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开展专项纠治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做到专项纠治工作态度坚决、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切实履行起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为谱写咸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对近年来统计督察检查、市委巡察、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集中排查和重点检查。
1、要围绕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切实做到必查权力干预、必查“数据寻租”、必查执法不严、必查入退库等“四个必查”,强力推进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严肃追责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等“三个一批”,对自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和清单式管理,坚持严实标准,逐项细化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到位。
2、要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责任人移送机制,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及时向纪委监察部门报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贯通。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合力做好统计违纪违法处理工作。
3、要坚持专项纠治与重点工作相结合。要学会“弹钢琴”,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把专项纠治工作与统计督察整改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进,相互支撑,确保专项纠治和督察整改携手共进。要坚持与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相结合,扎实抓好国家统计局通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与各专业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相结合,坚决杜绝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和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等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主要集中在6月到10月份,这个时间段全市还要组织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时间紧,任务重,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纠治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确保纠治成果经得起国、省统计局的抽查,经得起社会和人民的检验。
1、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市统计局成立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要高度负责,稳妥实施。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精选业务骨干和执法骨干参与专项纠治,确保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3、要统筹协调,提高效率。要及时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专项纠治工作,取得支持。要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群众监督举报的作用,扩大线索来源。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对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要切实做好专项纠治“后半篇文章”,能够立即纠治的,边纠边改、即知即改;短期难以纠治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需要长期纠治的,要按照纠治方案稳步推进,确保纠治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市监委委员雒强同志讲话,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的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到专项纠治工作中,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提升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保障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取得实效。
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市、县两级统计局领导班子、各科股室负责人、执法机构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