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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空气质量预报:1月13日,受强冷空气影响,全省大部地区扩散条件自西向东逐渐改善,但受上游沙尘传输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14日至17日,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全省大部扩散条件有利,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咸政办发〔2020〕84号)有关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信息,并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承担应急工作任务的单位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3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报告书面报送我办。
联系人:范卿 电话及传真:32036338
邮 箱:xytwzmb@163.com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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