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持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崇廉拒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高发期,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意见的落实,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发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格要求,自觉遵纪。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身作则,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明敬畏、有所止,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做到清廉自守,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将公车封存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常态。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中秋、国庆”期间及节后,办秘书科将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结婚喜庆大操大办、节日值班、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对问题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外,还要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追究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负责同志的责任。
咸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