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农机函〔202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式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对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二)按照《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特别是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脱检漏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
(四)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及应急处置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等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
(一)春节期间:1月17日至31日
(二)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督导检查方式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坚持各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县农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及市农机中心督导组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村道路等突出农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集中人力,物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资料详实。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农机安全风险隐患“零容忍”,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做到闭环销号;属于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罚。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在“咸阳农机监理工作群”报送一次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同步将检查相关图文信息报送市农机中心网站。督导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形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安全检查的基本情况、具体问题隐患、“联合执法”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并于3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市农机管理中心监理科。
联系人:贾 宁 电话:029-38011602
邮 箱:xysnjjlk@163.com
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