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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市冬春季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2-12-09 17:09:56
        来源: 市农机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 赵静静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冬春季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交安委《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农机管理中心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春季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安委会、市交安委关于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对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等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达到全覆盖,落实各类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对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安全驾驶技术、农机安全法规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开展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视频的警示教育提高农机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三)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交通运输及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本辖区、本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严厉查处农业机械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驾驶、脱检漏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依托农机安全“网格员”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导意见》,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田间地头等开展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和交通出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坚决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精神传达到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安全生产一线,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始终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不改就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届时,市农机管理中心督导组将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严格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2日、26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不超过100字)和冬春季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蒋帅 电话:38011602 邮箱xysnjjlk@163.com

        附件:冬春季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docx


        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2022年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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