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农机发〔2022〕6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咸安委办〔2022〕75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咸安委办〔2022〕78号)文件精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确保全市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雾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疫情防控多重因素叠加,安全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机手牢固树立“安全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上”的观念,做到安全跟着作业走,质量绕着车轮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农机牌证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宣传教育、农机报废补贴、农机事故系统填报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发放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温馨提示贴等,充分利用媒体、“双微”、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农机手进行点对点警示教育,持续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从思想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冬闲时间,开展线上线下农机维修技术培训,重点进行机械保养入库关键环节和基本常识的培训,传授冬季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机安全驾驶技术,讲授农机具日常维护保养和操作知识,提高农机手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驾驶技术。
三、加强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健全监管网络,组织农机安全“网格员”,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等重要场所,着重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做好机具防冻工作,检查农机库棚,做好农机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形成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农机驾驶员雨雪天气道路驾驶注意事项,严禁农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因路面湿滑发生机毁人亡、群死群伤的农机重大事故。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分组分批指导帮助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检修、调试、保养农机具,杜绝农机带“病”入库,提高农机具的技术状态,为明年春耕农机生产作业打好基础。
四、严格农机安全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联动,遇到雨雾、冰雪等极端天气,要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条件下及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和报告农机安全生产问题,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上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误报等现象的发生。
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