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绿化委员会《关于评选陕西省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绿委发〔2021〕6号)精神,我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民主逐级推荐,我办审查,拟将原推荐的陕西省绿化模范单位“长武县人民政府”变更为:长武县林业局。
现予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29-33573877
联系人:吴永民 马 通
咸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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