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咸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4日
咸阳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
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查处和预防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按照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局党组决定在局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林业工程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咸阳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 5月中旬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整治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局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林业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1.插手干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决策。主要包括: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实施方;违规审批、核准涉林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包括:违规插手涉林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应招标的涉林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包括:违规批准改变涉林项目建设的设计规划;违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利用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资金安排使用问题。主要包括: 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采购、资金拨付等谋取私利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抓好学习教育,夯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用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落实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2.认真开展自查,强化重点核查。各科室(单位)要对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局整治专班办公室将对重点科室(单位)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核查。
3.强化线索摸排,依法依规处置。各科室(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自查出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迅速向局党组上报,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典型案例在林业系统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4.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创新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林业行政行为,以制度约束权力,为全市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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