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016013359K/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科学技术局 | |
公开日期 | 2022-03-0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2022年度咸阳市“科技大使”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提升“人才兴咸 创新发展”大会成果,建立与西咸两地高校、科研院所长效合作机制,我市决定开展院校科技队伍(大使)建设工作,制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契机,在政府、高校、企业之间搭建一个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交流互动平台,在69家高校院所中遴选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大使”,作为政府和高校院所科技合作交流的桥梁纽带,及时了解掌握科技创新成果资源动态发展情况,持续跟进并对接科技服务需求,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及科技成果在咸落地转化,切实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做好服务,营造更佳的创新环境。
二、工作措施
1、“科技大使”确定。“科技大使”原则上由高校院所推荐,由从事科技工作和校(所)地科技合作人员担任,有一定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经历,热心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牵线搭桥。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也可以选择委派、指定等方式。
2、“科技大使”队伍建设。依托“三包三促”包抓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高校院所,并在530、春节等节日期间组织慰问,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搭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政产学研对接的桥梁和纽带,不断充实“科技大使”人员队伍。
3、发挥“科技大使”作用。各市区县、园区、技术转移分中心要主动作为,积极搭建活动平台,以“科技大使”为纽带,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与企业、投融资平台、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活动,为科技企业开展服务。由创促中心通过“科技大使”组织或推动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参与咸阳市“揭榜挂帅”专项、路演、调研考察等活动,利用技术优势,协助企业破解困绕创新发展的技术难题。
4、“科技大使”日常服务由创促中心负责。“科技大使”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因岗位调整、专业需要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调整。由创促中心负责日常联系对接,制定《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使用积分制做好大使队伍管理,协助做好市级领导联系科技顾问、走访高校院所等相关工作。
5、优秀推荐条件。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作用发挥明显,每年推荐科技成果5项以上,能积极配合做好科技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高校(院所)与咸阳域内企业开展交流活动3次以上。能积极协助委局举办会议,推动科技合作等。平时联系协调中掌握的其它情况。
三、激励保障
1、根据推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在咸落地转化、为企业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等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依照政策规定分等次给予每名“科技大使”一定的奖励补助。
2、优先安排优秀“科技大使”所在高校院所推荐的科技项目,对优秀“科技大使”所在单位推荐省级项目、奖励优先推荐,对申报市级项目限项适当放宽。
3、按照积分排名,对成果推荐、转化工作突出的优秀“科技大使”,每年给其所在单位发送表彰函。
四、时间安排
一季度
1、制定2022年度咸阳市“科技大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激励保障等,完成“科技大使”队伍组建和大使认定工作,发放大使聘书和“科技大使”认定通知,明确年度任务。(牵头单位:专家服务科、各包抓人员配合)
2、由创促中心负责制定出台咸阳市“科技大使”队伍《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引领、规范大使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创促中心)
3、对目前133名“科技大使”进行再确认,并及时更新信息。(牵头单位:专家服务科、创促中心、各包抓人员配合)
4、对自去年工作进行梳理,并根据工作情况兑现奖励经费。(牵头单位:专家服务科、创促中心、各包抓人员配合)
二季度
1、由创促中心通过“科技大使”,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组织相关领域成果在咸转化。
2、配合委局重要科创主题活动,由创促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果参加活动。(牵头单位:创促中心)
3、530科技工作者日慰问走访活动。(牵头单位:专家服务科、各包抓人员配合)
三季度
1、由创促中心继续开展成果转化优存量,扩增量工作,并继续通过“科技大使”,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组织成果在咸转化。(牵头单位:创促中心)
2、请相关领域“科技大使”参观科技创新型企业,为咸阳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争取举办1-2场科技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的产学研对接交流沙龙活动。(牵头单位:创促中心、各有关单位)
四季度
1、继续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创促中心)
2、对照《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科技大使”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考核,公布2022年优秀“科技大使”,并按照秦创原政策包,由创新促进中心给予每个优秀“科技大使”兑现奖励。(牵头单位:专家服务科,创新促进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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