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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考生须知

        时间: 2022-12-05 15:02:39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2022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

        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

        、申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详细浏览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等,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二)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期间,由本人携带毕业申请表、大专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消磁的考生,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及课程免考、替换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信息考籍科进行申报审核。

        三、时间安排

        序号

         期

         项

        1

        2022年12月10日

        至12月26日

        考生网上申报

        2

        2022年12月27日

                至12月30日

        1、考生向市考试管理中心报送申办材料;

        2、现场进行人证识别、采集考生照片。

        4

        2023年1月3日

         至1月20日

        市考试管理中心初审。

        5

        2023年2月1日

        至3月5日

        市考试管理中心完成省级初审、复审。

        6

        2023年3月7日

        至3月30日

        省教育考试院终审

        四、有关要求

        (一)自然信息审查。主要审查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士兵证号、军、警官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政治面貌等内容,并对考生本人考试期间使用的照片与申办毕业证书时的照片进行比对。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无需出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二)考试课程审查。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因专业停考而产生的课程替代问题,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主考院校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三)课程免考审查。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提供的免考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核查。对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上加盖市考试管理中心印章,连同免考证明材料原件一并装入考生档案。

        (四)本科段资格审查。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全部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审核人员签字、加盖市考试管理中心印章后,归入学籍档案。

        (五)外省转入考生审查。外省转入考生必须持有咸阳市准考证,并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六)违纪考生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七)通过人脸识别设备现场进行考生人证识别比对,比对通过后采集并上传考生照片,在考籍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同步。对人证识别比对不能通过的考生,进行人工比对,比对通过后采集并上传照片,登记上报。

        (八)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申办毕业期间需佩戴口罩,自觉排队,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非本市考生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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