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咸财综合〔2022〕137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公布2022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2〕18 号).doc
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咸财综合〔2022〕137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公布2022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2〕18 号).doc
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