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市发改委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2022-00110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文号 咸政办发〔202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1-24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咸阳市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1-24 19:45:0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图解:咸阳市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事业机构:

        《咸阳市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方案》已经2022年1月21日市政府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咸阳市2022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更好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体要求,以“质效双优、赋能奋进”为抓手,稳住全市经济基本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一季度经济开好局、起好步,为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坚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1.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帮助解决人员返岗、物资运输、疫情防控等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鼓励倡导就地过年。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节后项目、企业及时复工复产,鼓励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稳岗稳产,凡春节期间驻留咸阳市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补贴,补贴时限从1月22日至2月7日,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筹措落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3.推进复产达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分类支持外贸企业、重点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稳步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力争78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5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月底前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2月15日全部复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精准有效,落实惠企纾困政策

        4.贯彻落实减税政策。对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依法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法为制造业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依法落实国家2022年新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规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一季度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一季度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在纳税人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依法尽快予以核准。因疫情影响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以及因隔离、市场封闭地区纳税人,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深化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工作,扩大普惠面,丰富产品线,力争2022年“税银贷”较上年再翻一番。(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5.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一季度房租,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供热和燃气保障中心、国电咸阳分公司、地电咸阳分公司、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出台全市金融行业支持疫情防控和纾困助企具体措施,督促协调各金融机构用足用活各类政策,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金融支持。对暂时遇到困难、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适当延期或展期。开展金融辅导员入企帮扶工作,全面推广宣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利用“线上+线下”融资平台,加强线上融资对接,常态化开展线下银企对接活动。力争一季度末全市人民币存贷款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存款余额约4500亿元、贷款余额约2500亿元、存贷比55.55%,支农支小再贷款10亿元、再贴现10亿元。(责任单位:咸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咸阳中支、市税务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挖潜增效,释放工业新增产能

        7.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梳理完成一季度拟竣工投产的新增工业产能项目清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技改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建立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加大配套企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8.鼓励企业满产达效。对2022年一季度作出突出贡献的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对50户大企业集团,一季度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增量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补助50万元;增量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补助40万元;增量1000-5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补助30万元。对成长性好的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产值增速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补助,对产值3—5亿元的企业按产值增速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对产值1—3亿元的企业按产值增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补助,对产值0.5—1亿元的企业按产值增速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对培育型工业企业,一季度纳入规模企业库的企业,每户补助20万元。对科技型工业企业,凡是符合以上补助条件的,每户再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9.支持企业技改提升。2022年延续执行中小企业技改奖励项目,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中省奖补标准给予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力争一季度工业技改投资完成15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0.鼓励县市区释放增量。对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三原县和彬州市,总产值增速达到30%及以上补助200万元;总产值增速20%-30%(含20%),补助180万元;总产值增速15%-20%(含15%),补助150万元。对乾县、礼泉县、武功县和长武县,总产值增速达到30%及以上补助150万元;总产值增速20%-30%(含20%),补助130万元;总产值增速15%-20%(含15%),补助100万元。对泾阳县、永寿县、旬邑县和淳化县总产值增速达到30%及以上补助100万元;总产值增速20%-30%(含20%),补助80万元;总产值增速10%-20%(含10%),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1.稳定能源生产供应。对低于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平均水平的能源生产企业不限制能耗总量,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达产满产、多产多销,协调煤油气产运储销各环节运行畅通,争取一季度煤炭产量125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加快建设,聚力扩大有效投资

        12.细化分解一季度目标任务。落实咸阳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12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各县市区一季度投资目标任务,坚持经济运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投资运行监测,逐月通报各县市区投资运行、项目储备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分阶段开展项目大会战活动,继续组织市级重点项目“月开工、季观摩”活动,1月、2月、3月分别开工市级重点项目55个、38个、42个,县级重点项目67个、102个、103个;一季度市级重点项目开复工317个,开复工率达到60%以上,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30%以上。加快推进G8.5+基板玻璃一期项目、神华国能CFB示范项目等“十大产业培优项目”建设进度。建立激励奖励机制,对一季度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的县市区,安排重点项目前期费时予以倾斜。建立项目建设“红黑牌”工作机制,对项目建设中的前三名颁流动红牌,后三名颁流动黑牌,倒逼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4.加快中省投资项目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1年资金一季度完成率不低于40%,资金支付率不低于40%。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40%以上。加快2022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进程,力争3月底前发行完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5.加快城市建设补短板。稳住建筑业基本盘,支持建筑施工项目采取闭环管理等措施加快复工进度。推行“一企一策”主动跟踪服务,指导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扩展资质类别,制定引导扶持政策,对市域外建筑龙头企业落户咸阳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适度超前开展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公租房、老旧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摸排城市天然气、供水、排污、热力等管道情况,开展前期工作,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热和燃气保障中心、市天然气公司、市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6.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出台我市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的《考核办法》,及时下达2022年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争资争项目标任务。建立中省投资项目谋划清单,全力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对争取成效明显的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形式予以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7.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常态化落实市级领导“三包三促”责任制,积极深入一线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重点围绕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限时办理等方式,探索实行“副本+承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形成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链,推动重点项目快建设、早建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8.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出台《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强化“投行思维”,突出7条优势产业链和18条特色产业链,组织开展咸阳市首位产业项目暨产业链项目推介签约活动,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扎实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产业链供应链主题招商,全流程跟踪服务保障招商项目,招引首位产业项目15个,重点产业链项目8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提振信心,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19.促进消费快速恢复。促进市场消费快速回补,开展“暖冬咸阳•福到万家”年货下乡行活动及“年货送到家”网上年货节、“享美好生活”2022秦乐购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发放电子消费券300万元。支持绿色家电消费,对消费者在确定的限上企业参与活动家电卖场全市范围内线下实体店购买空调、彩电、冰箱等一级能效产品,按照购买新机价格最高10%,每台单机最高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结合落实《陕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一季度居民个人在咸阳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综合补助。加快培育限额以上单位,一季度纳入限额以上企业10户,分别奖励5-10万元。对全市第一季度消费增长贡献较大的前10名限上企业分别给予10-30万元奖励。对品牌经营店铺转为企业法人并纳入咸阳市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以及个体工商户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的,每户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0.大力发展新兴消费。加大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争取列入全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每建成1个“便民生活圈”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积极创建省级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成功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推动特色商业街区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市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夯实基础,着力稳定农业生产

        21.持续提升粮食产能。组织开展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春播品种布局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方案,筹备开春弄作为补种改种,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疫病防控,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抓好灌区现代化改造,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有序推进,力争一季度春播备种200吨以上。加快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全年建设40万亩高标准农田,创建绿色高效“吨粮田”6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做好早春蔬菜生产。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蔬菜生产情况日调度,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供应充足顺畅,力争一季度种植蔬菜面积达到34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围绕生猪生产恢复、奶山羊特色产业发展、奶牛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强化中省市政策措施落地,发挥畜牧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力争一季度全市存栏牛13.5万头、猪130.5万头、奶山羊86万只、家禽840万只;肉类产量3.8万吨、禽蛋产量1.8万吨、奶类产量9.4万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稳定就业,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4.扎实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积极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开展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促就业活动。及时发布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信息,为就业人员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满足企业、项目阶段性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5.夯实民生保障底线。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交期最长6个月。积极落实中省社会保障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及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切实保障特困对象、低保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稳增长工作对全市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举措,盯紧盯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全市稳增长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对标对表一季度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加大对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统筹调度,确保完成一季度及全年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按照市政府稳增长工作部署,加大对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类问题全程跟踪问效,确保经济稳增长工作有力有效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围绕惠企纾困、援企稳岗、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开展政策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振全市稳增长信心。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积极挖掘稳增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稳增长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电视台、咸阳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