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采取惩戒措施和拘传法人并用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据悉,申请人赵某原系某娱乐公司员工。因工资遭拖欠,赵某提起诉讼,在法院调处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娱乐公司向赵某支付工资款7500元。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娱乐公司依然拒付所欠工资款,赵某为此申请强制执行。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第一时间向娱乐公司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同时多次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法律教育和思想教育。但娱乐公司法人态度十分消极,始终拒不履行生效义务,执行部门遂依法对娱乐公司采取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实施限高、下达罚款决定等一系列惩戒措施。然而娱乐公司法人依旧我行我素,不仅拒不支付申请人工资款和缴纳法院罚款,甚至还采用更换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执行。
为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执行法官果断出击,迅疾将娱乐公司法人拘传到案。娱乐公司法人被带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拒不履行生效义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训诫,明确向其告知拒执后果和利害关系。在执行法官的反复警告和政策宣讲下,娱乐公司法人代表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当场全额付清执行款和司法罚款,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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